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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第3/3页)
,使其不违犯中国宗主权及中国暨其人民在自治外蒙古之各种利益。 第十一条自治外蒙区域,按照民国二年十一月五日,俄历一千九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三号,中俄声明另件第四条,以前库伦办理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所管辖之境为限。其与中国界线,以喀尔喀四盟及科布多所属,东与呼伦贝尔,南与内蒙,西南与新疆省,西与阿尔泰接界之各旗为界。中国与自治外蒙之正式划界应另由中、俄两国及自治外蒙古之代表会同办理,并在本协约签字后二年以内开始会勘。 第十二条中国商民!运货入自治外蒙古,无论何种出产,不纳关税,但须按照自治外蒙古人民所纳自治外蒙古已设及将来添设之各项内地货捐一律交纳。自治外蒙商民!运入中国内地各种土货亦应按照中国商民一律交纳已设及将来添设之各项货捐,但洋货由自治外蒙运入中国内地者,应按照光绪七年,一千八百八十一年,陆路通商条约所定之关税交纳。 第十三条在自治外蒙古中国属民民、刑诉讼事件均由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审理判断。 第十四条自治外蒙古人民与在该处之中国属民民、刑诉讼事件均由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或其所派代表会同蒙古官吏审理判断。如中国属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自治外蒙古人民为原告者或被害人,则在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处会同审理判断。如自治外蒙古人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中国属民为原告者或被害人,亦照以上会同办法在蒙古衙门审理判断。犯罪者,各按自己法律治罪。两造有权各举仲裁,和平解决争议之事。 第十五条自治外蒙古人民与在该处之俄国属民民、刑诉讼事件,均按一千九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一号俄蒙商务专条第十六条所载章程审理判断。 第十六条所有在自治外蒙古中、俄人民民、刑诉讼事件,均照以下规定审理判断。如俄国属民为原告或被害人,中国属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俄国领事或亲往,或由其所派代表会审,与中国驻库大员或其代表或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有同等权利。俄国领事或其所派代表在法庭审讯原告者及俄国证见人;其被告者及中国证见人经由中国驻库大员或其代表或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间接审讯。俄国领事或其代表审查证据,追求偿债保证,如认为必要时,得请鉴定人证明两造事实之真伪,并与中国驻库大员或其代表或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会同拟定及签押判决词。中国官吏有执行判决之义务。如俄国属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中国属民为原告者或被害人,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或亲往,或由其所派代表,亦可在俄国领事署观审。俄国官吏有执行判决之义务。 第十七条因恰克图、库伦、张家口电线之一段经过自治外蒙古境内,故议定将该段电线作为外蒙自治官府之完全产业。凡关于在内、外蒙交界设立中、蒙派员管理之转电局详细办法并递电收费章程及分派进款等问题,另由中国、俄国及自治外蒙古所派代表组织之特别专门委员会商定。 第十八条中国在库伦及蒙古恰克图之邮政机关仍旧保存。 第十九条外蒙自治官府给与中国驻库大员及驻乌里雅苏台、科布多、蒙古恰克图之佐理专员暨其属员人等必要之驻所,作为中华民国政府之完全产业,并为该大员等之卫队,在其住所附近处,给与必要之地段。 “还有这一条~”曹汝霖还要继续往下念 袁世凯粗暴地打断了他,“够了,够了~!”袁世凯挥舞着双手,如同挥舞刀剑,“告诉他们,只要他们同意出兵,什么条件都好商量。” 陆征祥身体一震,“大总统,请三思啊~!” 曹汝霖也说道:“大总统请三思!” 袁世凯摇了摇头,说道:“俄国人、日本人本事再大,也不能把蒙古和日本搬到俄国和日本去吧?徐天宝是要和我们夺天下的!” 陆征祥和曹汝霖站在那里没动,袁世凯抬头望了望他们,说道:“去啊,愣着干嘛?” “是!”陆、曹二人无奈地离开了暖阁 在路上,陆征祥忍不住问曹汝霖,“润田,我们当真要去和日本人、俄国人谈这丧权辱国的条约么?” 曹汝霖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要不怎么办?”,陆征祥也只是苦笑,二人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往外交部走。 唐山前线,东北军大口径的火炮好似一只大手,不断拍打着北洋军的阵地和掩体。唐山防线东段的阵地和掩体是水泥浇筑的,依旧被155毫米的口径的重炮轰的七零八落。唐山北段的防线是建造的,更加经不起大炮的轰击,几乎是整段整段地被轰塌。 北洋军的战壕里,到处是破碎的机枪大炮碎片,混着北洋军士兵的尸体和泥土搅拌在一起,几乎将战壕填满。 “司令,东北军炮火太猛啦,我部死伤过半,请求增援,请求增援!”唐山北段防线阵地指挥所里,一个北洋军团长抱着电话不停地叫喊。用原木临时搭建的指挥所,在炮弹冲击波的冲击下不断发出刺耳的嘎嘎声,泥土碎石从原木的缝隙间不断落下,在他的大盖帽上积累了厚厚一层黄土。 电话那头传来的命令依旧是“增援已经在路上了,你们务必要坚守待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