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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柿如意 第32节 (第2/3页)
都搞大了,不止是他,壹朵全员都头大。” ??“如果壹朵处理不好这个案子,那估计就该我上场了……”秦怀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这家伙,上次在医院还不是这个样子的。 ??赵柿柿没搭理他,找了个座位坐下,拿出教材,看了一下离 9 点上课时间还有 5 分钟,于是她提醒道:“还有 5 分钟就到 9 点了,秦老师。” ??此时助教走了进来,拿起话筒:“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今天教法律的老师,秦老师,他是国内著名律所的高级律师……” ??行了行了,秦怀那些名号我都会背了。赵柿柿暗自吐槽道,希望秦怀不要去参与万程换股合并的案子,就在这里安安生生的上课好了! ??不过赵柿柿又换了个思路,秦怀能不能出于私人感情去帮万程解决那个案子呢?随即她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生活上,秦怀可以跟万程当朋友,出手相助;涉及到业务上,他不暗中使绊子害万程就阿弥陀佛了。 ??“好了,同学们,我就不多自我介绍了,大家有谁想了解我更多的,可以去问坐在第一排右侧的赵柿柿同学,她男朋友跟我是宿敌,她可了解我了。” ??赵柿柿:“……” ??秦怀:“翻开书,我们讲第一 part,法理学。什么是法理学呢……” ??作者的话 ??06-12 ??呜呜呜求票票! ??第四十三章 比我好? ??2021-06-16 ??“法这个东西的起源呢,有很多学说,我们这里暂且不说,就说这个法理学,赵柿柿同学,你是法学本科生,你起来讲讲法律事件和法律事实的区别。”上着上着课,秦怀竟然开始点名抽问。 ??一共就不到 10 个人的班,还搞这些幺蛾子。 ??身为法学生,秦怀提的问题就好比去问小学生 1 1=几。 ??虽然不情不愿,但为了课堂秩序,赵柿柿还是站起来回答了:“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则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本以为回答完了就能坐下了,结果秦怀变本加厉:“举个例子。” ??赵柿柿:“……” ??她忍住坏脾气,“法律事实就好比,你我签了个合同,那我们之间就存在了法律事实。法律事件就好比,一个人死了,这就是法律事件。” ??“非常好。同学们听懂了吗?考试的重点不在于背这些定义,而是理解了之后,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述出来。赵柿柿同学就做得非常好。”秦怀盛赞道。 ??赵柿柿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自己毕竟是法律专业的,做到这种程度不是应该的吗?但就算是学法律专业的,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也占不到多大的便宜,因为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又不仅仅只有法律这一块,还有非法的政治、经济、管理学、公文、人文科技、时事政治,有的时候还要考另外一门职业能力测验,内容也不少: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赵柿柿上的是个集训班的课程,要在一个多月内把以上所有内容消化掉,上考场。 ??法理学这一块,秦怀只花了一个小时就讲完了,很快就进入到了宪法的部分。刚讲到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万程的信息就发来了。 ??“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