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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节 (第3/3页)
约翰或是查理,她都不希望他们知道。 ??这是她一个人承担的痛苦,顶多算上张晓峰。 ??* ??周一,回报社继续上班。 ??拟定好几个标题:《女人的原始力量:我的身体我做主》、《生存,还是毁灭:我们为什么要争取堕胎权》、《女|体战争》。 ??再激进一点,还可以将之作为一个大话题下面的一部分,比如《全球厌|女文化综述》、《控制女性:男|权社会的千年阴谋》等等。 ??查理说如果不参政最好不要介入“政治话题”,这说明男人,或者至少美国男人都认为堕胎权已经不是人权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所以错在哪里呢?还是错在没有将女性当成平等的另一个性别来看待。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越高、支持堕胎的概率越高也就不奇怪了。 ??哪怕是天主教徒也应该如此。 ??贝特先生专门跟她讨论了这几个标题。攻击性强烈的标题不是不好,要看她想表达什么,跟文章本身有关,温和或者激烈的标题都是很好的,标题本身没有问题。 ??对第一个标题表示很不错,还可以考虑写成一篇内容更丰富的文章,“我的身体我做主”也包括性,自从六十年代美国女权提出“性|解|放”这个概念以来,“性”在美国不再是个谈之色变的话题,但对于女性来说,性|伴|侣稍微多几个就会挨骂,相反放在男人身上就压根没有被骂的可能,反而不分男女都会觉得这个男人很有魅力呢! ??还有她的出身国家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点,《纽约时报》的读者相对来说文化素养比较高,也更有可能接受她的观点,她完全可以以读者们最感兴趣的中美不同之处来切入,将这个早已说的不能再说的话题开发出新的看点。 ??贝特先生说的很好。堕胎权实际反映了这个国家的女性权利,美利坚和大中华的问题不尽相同,但其实都是损害了女性的权利的,女权首先是人权,你连跟男性相提并论的地位都没有,还说什么呢? ??* ??查理和小肯尼思差不多每天都往报社给她送礼,突然变得非常热情。 ??肯尼思这两周要去宾夕法尼亚州办事,不在纽约。每晚给她打电话,说他在宾州这边遇到了一点困难,即使拿出他肯尼思的名字也很棘手,他正在努力学习如何处理问题。 ??开玩笑的问她是否两周之后就要不记得他长什么模样了,她也开玩笑的回答难道他会突然变成别人? ??他因为归期不定而烦恼,周末也不一定能回来,所以没法约她。 ??查理也忙,他正在忙着收购一家电视台的股份,想要成为大股东,这样就能进入股东会议,有话语权,成为“话事人”。具体怎么操作他是说了一些,但张文雅完全有听没有懂。 ??她对于股票的知识仅限于低价抄底、翻倍卖出,其他什么都不懂,名词太多太难懂了啦!什么平仓补仓,什么空头持仓,统统天书! ??查理给她上了半个小时的课之后便发现她确实不懂,最后便简单的说,她只要知道他参与到电视台的实际运营中就行了。 ??好吧,这样她还是能够理解的。 ??凡妮莎一直待在纽约,每天晚上过来接她共进晚餐。 ??作者有话说: ??*堕胎权的这一段是早在国会大厦实习阶段就暗示了后面还会写到,不是因为缺德的美利坚最高法最近被爆出的新闻。只能说很巧。 ??*有的读者会不喜欢这部分内容,觉得作者在强行输出观念,没有好好写文。这个想法只能浅浅的说,太天真太回避现实了。堕胎权怎么不重要呢?堕胎权的根本仍然是女性的“选择权”,而选择权不仅对文雅很重要,对所有女性都很重要。